記者16日從教育部獲悉,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,教育部近日印發《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》《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》和《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》,根據高校、中小學、幼兒園教師隊伍不同特點,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規范,劃定基本底線。
針對高校教師,準則提到,要堅守學術良知,反對學術不端;不得抄襲剽竊、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,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。針對中小學教師,準則要求不得組織、參與有償補課,或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、提供相關信息。針對幼兒園教師,準則明確,不得采用學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學內容,不得組織有礙幼兒身心健康的活動。
教育部要求各地各校要把準則要求落實到招聘、聘用、考核等教師管理具體工作中,實行師德失范“一票否決”。要以有力措施堅決查處師德違規行為,對于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,一經查實,要撤銷其所獲榮譽、稱號,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、解除教師職務、清除出教師隊伍,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,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、科研及管理等工作。 據新華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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