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出臺《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。《意見》指出,各地校外培訓機構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。必須有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,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。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,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。
校外培訓機構,從名稱上來分析,它應該是“機構”而不是“學校”,它起到的作用應該是“培訓”而不是“教育”,這一點在國務院《關于規范校外培訓機構發展的意見》的表述中非常明確。但問題是當下的校外培訓機構,基本是打著“培訓”的旗號干著教育的事情。其所針對的對象不是社會人員,而是在校學生,其培訓實質是對教育部教學大綱進行重復的校外授課。這不由得就會讓社會公眾產生疑問:如此培訓會不會造成課堂教學吃不飽,逼著學生到社會上再去報培訓班?會不會造成老師在學校敷衍了事,在培訓機構賣力教學,使教育與培訓倒掛,最終是形成了一個校外培訓產業鏈條,而家長和學生的負擔卻越來越加重?
校外培訓應該是學校教育的有益補充者,但絕不能成為教育秩序的干擾者。因此,對于那些滿足中小學生選擇性學習需求、培育發展興趣特長、拓展綜合素質具有積極作用的課外培訓,我們應予以肯定。而對于那些違背教育教學規律和素質教育要求,開展“應試”培訓,超前教、超前學,嚴重干擾學校正常教學和招生秩序,自己卻從中賺得盆滿缽滿的校外培訓機構,則必須堅決整頓、絕不手軟。
當然,火熱的校外培訓背后,透露的也是家長學生的無奈。為什么有這么多的學生在課堂上卻掌握不了必要的教學內容,還必須到校外的培訓機構去學才能應付考試?從家長的角度看,確實有些人執迷于“搶跑”“速成”,要求孩子不能“輸在起跑線上”……校外培訓機構正是迎合了這些家長的教育需求和教育心理。但從學校教育的角度看,問題之所在又在哪里呢?
所以,解決這個問題還得回到學校教育上來。只有提高我們學校教育的品質、育人能力,才能從源頭上降低學生和家長參與課外培訓的需求。一方面,要想方設法提高課堂教學效果和學生學習效率,讓學生在學校里“吃飽吃好”;另一方面,解決好“課后三點半”問題,幫助學生在課外課余培養興趣、發展特長、開闊視野、增強實踐能力。一句話,只有不斷提升學校教育的質量,才能從源頭上遏制校外培訓機構的野蠻生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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